山大教授: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是研究《警察法》的,今天参加这个活动,在这里面我首先根据那位记者的想法,罚款涉及到经济效益挂钩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我觉得罚款绝对不可能和自己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理由我觉得是,在其他的学术论文里面谈的很多,在这里面罚款是行使的是一种公权力,在公权力行使的基础之上,得到一种有关联的回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以权谋私;如果把它作为一种制度性的规定确定下来,也就是说在制度上存在着谋私的合法性,有时法律对待公权掌握者和一般老百姓作为公权的左右对象,这里面体现出一种公平。这是我简单的说一下,还有一个关于偷拍的问题,我非常赞成高总的话,不叫做偷拍,张教授已经对这个问题说了,分为一个现场执法还有一个非现场执法,其实我们国家拍的话都是秘密的在公开地方拍,拍的是公开的地方,如果是秘密的在非公开的地方拍,特别是涉及到他人隐私权的地方拍,这在我们国家只有公安机关而且是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时候才行有一定的职权。据我所知,县级公安局长才可以采用行使这个权利,这个涉及对老百姓的安全权益的保护和特殊的违法,乃至犯罪的嫌疑人本身的保护权益处理问题。今天能把这个机会给我,我也非常高兴,因为我早就想说一句话:交警同志,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我觉得今天与其说是报社组织这样一次活动,也许是交警为民之急,为民之想的情感涌动,使报社组织了这样的活动,也许就是交警自己在幕后想方设法进一步做好工作而与我们的山西报业集团联系才形成了今天这样的一个活动。所以我是这样看待的,形式上是报业集团组织,实质上是交警面对现实的问题想到未来的做法,提前一步想和老百姓见见面,谈谈心里话,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你们究竟有什么样的想法。在这里面我想作为一个交警,辛苦很多,但是涉及到好多一些执法的问题来,我认为今天的主题是“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我想涉及到和谐问题很多,我想主要提几个有关和谐的问题来。交警同志能够对他的执法观念、思想和行为多少带来一些有益的言行,可能是他们所迫切需要我说的,在座的其他不同行业的领导和干部,我想我说这样的话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他们的心声。
我觉得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交通,首先要处理的一个和谐的关系就是道路与交通的和谐关系。太原市是在近两个月以来道路上的特殊性导引出了交通上的特殊性,而对交通负有直接管理的交警也就特殊的表现出来,而交警在这种特殊的时期,不辱特殊的使命,特殊的表现了人民交警应该表现得主动,应对现实的态度和行动,表现的很好,才得到了太原市民的充分肯定和嘉许。我认为是这样,但是到了9月份以后,道路与交通这种特殊的问题就不特殊了,交警必须要在思想上、理念上乃至于行动上要早早做准备,怎么从特殊进行到一般?说实在话,特殊时期交警有10个过错,老百姓会原谅8个;平时时期交警有3个过错,老百姓几乎全部都不会原谅,还会说你有4个错误。这就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面对这种情况,交警作为领导,今天与会不少都是领导,我觉得就是早做准备,在内部里面有些居委会的里面做一些宣传,我认为是应该早早想一些对策,因为道路和交通的话,现在是非常的拥挤,太原市遍地开花进行修路,实际上老百姓有对好多交警抱怨的话,是自己遇到不通畅的时候,交警能够及时赶到,我自己觉得不是体现到不罚款的理解和宽容,而是对通畅的积极救助、帮助指导,这太辛苦了。这是一个道路和交通要涉及到和谐的话,我认为内容很多。
第二涉及到一种和谐,人与车的和谐。我认为在太原市,车违章大家看得见,特别是能够感受到;但是人违章大家是视而不见,我认为也存在着交警视而不见。这不是交警本身的问题,而是整个太原市的问题。因为所有的不开车的人总比开车的人多,只有开过车的人才能够在不开车的时候注意遵守交通制度,而开车的人压根就对没有开车的人、对行人违章不守规则有一种激愤的心态,很多人在开车的过程当中,默默的诅咒行人该死,但是考虑到各种原因,乃至于其他的部门有一个非常的想法,包括我们的报业集团对行人违章、违规这种行为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应该是用有效的做法来进行化解。
第三个、有一个路口与路段的和谐,我们知道在太原市这个路段,我感觉到问题其实不是很大,但是在路口,你比如说兜售小商品的很多,而且我自己周边就有人发生过,在路口停车的过程当中,有些人敲玻璃,就诱使你下车,最后把你车上的东西偷走了,抢走了。这是涉及到和谐方面的一个小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我自己感觉到,作为一个交警怎么处理好骂声、哭声、笑声的关系?我认为支队长还有事故处的处长,他们说宁可听到骂声绝对不愿意听到哭声,这句话没有深刻的执法经验是说不出来的。涉及到一个骂声、哭声和笑声这个关系,笑声是没有利害关系的,这是一个笑声的问题,骂声和哭声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交通关系当事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非常慎重地处理好,实际上这段时间交通市民说交警非常好,我认为与其这样说,不如说各种开车人认为交警非常好,很辛苦,真正让全市的老百姓说交警好,我们的交警的工作还有做的空间,还有很多努力的余地,这是涉及到哭声、骂声和笑声这几种声音的一种和谐还有一个,我认为一个和谐关系就是违法与守法的和谐关系,我认为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关于执法方面,特别关注违法者,很少提及守法人,在我们交警每天对于那么多守法人,由于工作关系没有必要视而去见去表扬,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交警与开车的人是面对面,与行人是面对面,有时候一个微笑,对他来说就是最高的赞许,我认为任何一个出租车司机,感觉到交警对自己点了一下头,就感觉到很幸运,如果我感觉自己做得很好,该慢的慢下来,该停的停下来。如果这样的话,那太原市有多少交警,我们的交警与违法的人打交道多了,适当的要注意一下对守法人的一种关爱,你们的眼神,你们的面容,你们一个简单的态势行为就会给他们一个赞许,这个赞许使他在下一个路口会继续发扬下去,乃至明天后天他仍然会坚持下去。还有一个和谐的问题,我觉得一般与特殊的和谐问题。这是我最后对交警提出,我认为还是比较难处理的问题,现在我搞法律研究,我认为中国的违法最多的并不是老百姓,而是执法的人违法,也就是说真正在一般意义上守法的老百姓违法的不多,而是执法的公权力掌握者违法人比较多,我们的交警的话,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虽然社会认可了交警在某种程度对这种特殊社会关系的处理的各种各样的做法,比如说为什么不罚他,人家有特殊关系,我也理解,就不行,我在这里面说的是,公务用车违法,掌握着公权力出入以政府、党委、人大,特别是公检法等这些部门违法,一旦我们的交警在这个问题上能够与一般开车人违法同等对待了,这就解决了在中国来说都具有标志性的突出的社会关系问题,警民关系问题。我在开车的时候我停在这里,一个是警车,一个是法院的车,一个是检察院的车,一个是挂晋AV的车,说实在的我还没有拿到太原市的督察证。这样的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交警本身,而在于中国普遍的执法环境和官本位的权利关系,但是我们的交警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就是走在前一点,是在正确的方向提高了自身,在正确的方向上接近真理一步,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尤其是这些车和一般的老百姓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老百姓最担心的是什么?最担心就是官官相护,那些人一句话就把交警的领导找来,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时候把公安局长叫过来,老百姓就看在心上,这个点点滴滴从深层次上影响到警民关系,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注意到警心与民心互信互溶,警情与民情要互通互谅,警权与民权要互尊互敬,警力与民力要互补互用。我说完了,谢谢大家!